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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交流] 过户获取房屋产权 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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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晓虎 发表于 2015-12-28 09:41: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本帖最后由 崔晓虎 于 2015-12-28 09:42 编辑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房产继承过户,房产赠与过户和房屋转让过户等。


首先,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购房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建设部《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凡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买卖赠与等转让行为,转让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合同应当载明的主要内容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房地产坐落位置、面积和四面界限,土地宗地号(土地规划局批准的每宗土地使用权证的编号),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成交的价格及支付方式,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其次,应当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程序如下:


1、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5、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在办理上述手续后,双方当事人应凭过户手续,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①房屋所有权证书; ②买卖合同(原件); ③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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