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法 发表于 2023-9-14 08:28:14

太和发布提醒告诫函!禁止!禁止!禁止!

近日太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医药领域经营秩序提醒告诫函全县各级医疗机构,广大药品经营者:
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正、合法、诚实、信用原则,依法合规经营,自觉维护医药领域经营秩序。
1、禁止医药企业借助科研合作、学术推广等形式捆绑销售药品耗材等行为;
2、禁止以赞助科研经费、学术会议费、会诊费等名义进行不法利益输送的行为;
3、禁止在医药购销环节给付医院工作人员回扣实施商业贿赂等行为;
4、禁止医疗机构违规收费、变相提价、分解项目重复收取医用耗材费用、采取虚增使用数量等方式变相多收耗材或药品费用等行为;
5、禁止不按规定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
6、禁止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秩序,推动医药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7、禁止相互串通,操作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8、禁止发布医疗药品虚假违法广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者应当对照提醒告诫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落实整改,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如违反相关要求及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欢迎广大群众进行监督,投诉举报电话:12315。
太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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